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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规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10时35分12秒 作者: 来源: 访问次数:174981次
            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程序,为广大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及相关就业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良好服务,切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将办理报到证的各种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一)集中签发报到证

1、办理对象

当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需要的材料

1)学校提供的《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集中签发审批表》(附件一)。此表一式三份,省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留存一份,学校就业部门和档案馆各留存一份。

2)学校打印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3、办理程序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二)改签报到证

1、办理对象

省内高校2000年及以后毕业且有改签就业报到证需求的毕业生。

2、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原报到证。

2)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未就业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改签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办理程序

毕业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进行办理。

(三)补办报到证

1、办理对象

省内高校2000年及以后毕业且有补办就业报到证需求的毕业生。

2、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2)毕业生被原就业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未就业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办理程序

毕业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进行办理。

(四)补办并改签报到证

1、办理对象

省内高校2000年及以后毕业且有补办并改签就业报到证需求的毕业生。

2、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登报遗失的材料或其他遗失证明。

2)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未就业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业生被新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改签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办理程序

毕业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进行办理。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转签报到证

(一)办理对象

省外高校四川生源毕业生毕业时档案邮寄到省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回川办理报到证转签、档案转寄手续,包含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川内落实了工作单位,须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二是未落实工作单位或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收户档关系,须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三是根据毕业生本人需要,将档案单独转寄至某单位(该单位须具备户档管理资格)。

(二)将户档关系转到工作单位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3、毕业生被用人单位接收(录用、聘用)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该单位须具备户档管理资格)。

(三)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

(四)单独转寄毕业生档案需要的材料

1、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该单位须具备档案管理资格)。

2、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转签报到证的程序

省外高校毕业生回川转签报到证及档案转寄手续,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毕业生备齐相关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

2、省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转签报到证。

3、省就业指导中心登记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完成信息登记后,毕业生或代办人离开)。

4、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所登记的转寄信息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为毕业生邮寄档案。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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